三亚一男子非法持有警用器械被抓 依法行拘6日
近日,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保港派出所在开展夜间巡查时,查获1名非法携带警用器械男子,扣押警用手铐1副。
据了解,4月29日凌晨,保港派出所根据崖州分局的统一部署,在崖州区新村路附近开展夜间巡查工作。
凌晨2时许,民警巡查至盐灶村路段时,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两轮男士摩托车形迹可疑,便上前依法盘查。随后,民警在摩托车驾驶坐下发现一副警用手铐,随即将驾驶人小孙依法传唤回派出所进行调查。
经询问,小孙称其所驾驶的摩托车是问朋友邢某辉借来的,对手铐来源并不知情。于是,民警将邢某辉依法传唤回派出所。
经询问,邢某辉(男,16岁)如实交代了该摩托车系他本人所有,手铐是市区一男子给的,不知姓名,只知外号,目前已经无法联系。之后,便一直将手铐放在车内,用来玩玩并防身。
目前,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之相关规定,依法对邢某辉处行政拘留6日处罚,因邢某辉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,不执行拘留,由民警进行口头教育;并扣押警用手铐一副。
警方提醒,广大市民群众为了防身,应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防身用品,不要随便购买警用器材,以免触犯国家法律。建议已非法持有警用器材的人,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上缴,如果警方收到举报并查获这些警用器材,持有人将面临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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